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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2017年第130期

编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08  点击次数:

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

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

2017年第130

根据车主提交的申请,以下机动车实车已经不存在,车管所拟按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车辆存在,但未向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或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等情形的,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车管所举报。

公示期自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8日,共10天

受理部门: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稽查科

举报电话:0316-2110122,5768825,5299126(传真)

通讯地址:廊坊市开发区金源道90号(邮编:065000)

 

序号

号牌种类

号牌号码

所有人

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

1

大型汽车

R57678

徐立国

亚特重工牌TZ5257GJBZ4C

LZZ5BLND87W295210

2

小型汽车

RM4480

王志军

宝来BORA 1.6

LFVBA11J623042637

3

小型汽车

RUV915

冯川

解放牌CA6350JE2

LFBJBBB102J126703

4

小型汽车

RRG316

丁俊峰

松花江HFJ6350

98425063

5

小型汽车

RG8013

林存会

松花江HFJ6350

95504044

6

小型汽车

RN0479

钱殿光

五菱LZW6320

0111019505

7

小型汽车

R1E039

谭福轩

凯马牌KMC1023A

LWU2F1D914KMC0116

8

小型汽车

R09594

胡汝刚

天津三峰620B

112

2017年8月8日